作者:雷晓凡,南京师范大学历史系硕士研究生,季我努学社青年会会员
中国古代漫长的历史长河中,我们常常通过民间故事和戏曲小说了解了不少著名的断狱高手,最为著名的非包青天莫属。然而在真实的历史中,地方官吏在判案审理的过程中,总是需要一些熟悉律法知识和司法流程的幕吏进行帮助和配合。下面我们就简单介绍清代的“刑名幕吏”,了解一下清代地方司法中的某些程序是如何运行的。
绍兴师爷博物馆
想要知道什么是“刑名幕友”,先要了解“幕僚”的来历。今天民间传说中的“师爷”,就是指幕僚。这些幕僚从明清时期诞生,到清末民初仍有活跃的身影。“无幕不成衙”是清代官场的真实状况,各级官员的私人班底中都有着具备不同技能的幕僚,有懂军事的,有懂地理的,有懂物流的,有懂法律的,五花八门的各式人才应有尽有。清代著名师爷汪辉祖就是其中的杰出代表,他后来还将自己做幕僚的心得撰著成书。这些幕僚与其雇佣者组成幕府,实际上是清朝各级官府的决策与执行团队。曾国藩、李鸿章、左宗棠等人的幕府中就涌现出来不少可用之材,决定了后来转型时期中国的历史走向。
汪辉祖画像
刑名幕友,或称之为刑名幕吏,翻译称通俗语句就是“精通律法刑狱知识的师爷”,是清代地方司法活动的实际执行者。刑名幕友多来自于科举考试中失意的知识分子,通过他们专业学习和任职过程中长期实践积累丰富的办案经验,协助地方长官处理司法、刑狱事务。
刑名幕吏的主要工作很是繁复。在案件审理开始之前,刑名幕吏需要审阅原告者呈递的诉讼状文,使之进入律法程序。进入法律流程后,确定案件审期,签发传票传集原告与被告和相关证人,充分搜集证据。案件审理和宣判后,刑名幕吏还要对案件实行逐级审转复核。这些环节需要一个人具备娴熟运用的律法专业知识、流畅圆滑的文牍处理能力和左右逢源的朝野人脉关系。种种能力具备一身的人,才有条件做好有一名称职老练的刑名幕友。
汪辉祖的作品《佐治药言》书影
不可否认,刑名幕友的设置与选拔,维持了清代各级政府司法工作的正常运行,对有清一代律法体系的发展与司法程序的完善均做出了不可磨灭的贡献。但幕友实际上是私人性质的官僚顾问,相当于今天的私人秘书,不属于政府官员编制的正式名额。刑名幕吏当然也不可能和律师、检察官等现代职业相比附,算不上真正意义上的法律工作者。一位好的刑名幕吏可能为人民百姓伸张正义、打击罪恶,将大奸大恶绳之以法。但如果遇到投机取巧、利欲熏心的幕吏,则一方百姓就有可能遭受欺凌,无处伸冤。而在中国传统时期那样一个人治社会中,缺少民主制度与人民的监督,趋炎附势、钻营取巧的幕吏就极易诞生了。
参考资料:
1.宋加兴:《略论清朝的刑名幕宾和书吏》
2.李晚成:《中国幕僚制度考论》
3.王文涛:《师爷称谓演变与幕僚制度试论》
编辑:赵培文